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浙江东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什么原因导致商标被拒绝?

什么原因导致商标被拒绝?

作者:浙江东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6 08:45:23

我们知道,在当今社会,由于假冒商品的原因,商标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之一,这也是杭州商标注册量逐年增加的原因之一。正是由于商标注册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得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不断降低。许多商标在注册时会被拒绝。为什么商标注册被驳回?

一、商标先他人注册在商标审查中,商标审查员首先在商标数据库中搜索该商标,查看该商标是否已被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申请。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审查员将根据商标在先申请的原则,驳回后申请的商标。

二、因商标相似而产生的拒绝如果两个商标在构成要素上是相似的,而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相同或相似的,那么消费者很容易对商品的认知产生误解,无法区分其产品的来源。商标审查中有类似商标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三、因不重要而被驳回的商标。商标作为一种公认的标志,必须是可识别的。申请人提交的商标过于简单,或者直接代表商品质量或者其他特征的,该商标因不具有显著性而被商标局驳回。

四、使用禁忌标志和拒绝商标法规定,某些特殊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军旗、军徽、军歌等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标志、危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标志等。申请人提交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明令禁止的商标的,其商标注册申请必然被驳回,不予核准注册。

以上就是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小编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应做好商标查询工作,避免因商标优先权、相似性或不显著性等问题而被驳回。

现在杭州商标注册形式已经不单单是以文字形式而出现,这其中包含了图形等其他元素。而这些元素需要进行精心的设计。所以很多公司在设计自己的LOGO、商标或广告语时,一般都会委托专业公司来操作,甚至通过广告征集设计作品。很多人不了解著作权对于商标有什么关系?

在进行这些设计的同时企业们应当注意一些事情。企业公司需要注意《著作权法》第17条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说到这里我们公司提醒您,在您找了公司进行设计之后,最好是在商标申请的同时申请版权,并且签署版权归属合同,明确该版权是归谁所有。不然日后当您使用之后有可能会发生版权方面的纠纷。同时还要提醒您,尽管是专业公司为您进行的设计logo等等,还是要进行先进行商标查询,在进行商标注册。因为不是经过设计就可以注册成功。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一条申请杭州商标注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具有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实际需要。

第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属于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

(二)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

(三)属于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代理人、代表人未经授权申请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基于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明知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存在而申请注册该商标的;

(四)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

(五)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的;

(六)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第三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部门发现属于违反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依法驳回,不予公告。具体审查规程由商标注册部门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另行制定。

第四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公告期内,因违反本规定的理由被提出异议的,商标注册部门经审查认为异议理由成立,应当依法作出不予注册决定。对申请驳回复审和不予注册复审的商标,商标注册部门经审理认为属于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作出驳回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搜集引导,并依托全省各层次的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的各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

为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经营行为,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去年对全市劳务派遣单位2019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进行了核验。据介绍,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核验结果将载入企业信用记录。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许可机关应监督其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依法经营;《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将不予延续许可,依法注销。注销的不得继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1.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申请行政许可应提供的基本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7)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8)劳动合同文本;(9)劳务派遣单位职工名册;


 

版权所有:浙江东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