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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商标注册能否用企业名称?

作者:浙江东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10 08:16:37

杭州商标注册能用企业名称吗?当然可以,但很难!毕竟同名的企业太多,你想注册的商标可能早被别人抢先注册了。不过,今天我司教你的这些方法也许能帮到你哦。

方法1:尝试更换商标形式如果中文注册不了,可以通过拼音缩写来注册商标,如:名创优品卫浴在第11类(灯具空调)注册不了,可以用MCYP来注册。使用时,只要在商标名称下面标注公司名称,消费者就能知道这些字母的含义。如果文字商标注册不了,可以尝试注册图形商标。比如把企业名称设计成美观的艺术字体。

方法2:使用与企业文化相关词比如:某家名为愉悦的医疗器械公司想在第10类(医疗器械)注册商标,因与鱼跃谐音而容易造成近似。而公司的企业宣传口号是培育新人,才德兼备,那就可以采用培才来注册商标。

方法3:通过驳回复审挽救商标申请人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但认为自己对企业名称进行了商标性使用,并将大量商品或者服务投放市场,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企业名称在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中已经可以被区分的,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来挽回商标。

在驳回复审中,申请人应提供大量使用证据来证明企业名称已通过使用而具备了《商标法》规定的显著性,可以与他人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才有可能挽救自己的商标。能用企业名称吗?建议大家在注册商标前,先做近似查询和智能图像查询,看看自己注册的商标是否存在与之近似或相同的在先商标。如果没有就放心注册,如果有就可以试试小编教你的这些注册方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指杭州商标注册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界限,也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期限。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可提出续展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申请注册著名商标的条件,著名商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那么申请注册著名商标的条件有哪些?申请注册著名商标的条件申请注册著名商标的条件有哪些?

1.该杭州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都必须满四年以上(含四年);

2.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消费者(用户)喜爱;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大、销售区域广、市场占有率较高;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消费者(用户)对其投诉率低,售后服务好;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6.该商标的广告宣传面广、覆盖地域大;

7.该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有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重视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8.近三年商标所有人在实际使用该商标时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9.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该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10.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该企业名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该企业名称。

11.著名商标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达到双优,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达到国际标准,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认可。

注册商标继承应依法定程序办理,具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如果杭州商标注册人在死亡前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包括商标专用权)的,应由指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如果商标注册人在死亡后没有遗嘱证明指定继承人的,按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第二阶段: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继承人应将依法继承的事实和证明报送商标局,经由商标局认可后,继承人即成为被继承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同时,注册商标继承人还应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手续,寄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和法定的继承证明文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人在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时,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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