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商标申请的相关规范
作者:浙江东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3 08:11:43
什么是商标“在先申请原则”?申请商标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杭州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
我国商标申请和注册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充。《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社情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视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如果申请人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该商标,则由各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的主持下,由各自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一、驰名商标是指什么?驰名商标是指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属于一种无形资产,它是商品或者服务的优良品种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完美结合物,蕴涵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对消费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争创驰名商标已为企业所共识。《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Χ;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怎样注册驰名商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定途径有五种:
(一)是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由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定。
(二)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杭州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企业如果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请求不予注册他人商标的同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由商标局予以认定。
(三)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如果企业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在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不当商标的同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四)是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企业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自身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商标局则应当在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认定。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五)是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进行。”据此,企业的商标权利如果被他人侵犯,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申请法院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相区分而使用的标志。这种商标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商标。如使用在汽车上的“奔驰”、宝马”等标记,用在空调上的“格力”、“美的”等标记。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如用于金融服务业的“浦发银行”,用于快餐业的“肯德基”等。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如“绿色食品”标志、“纯羊毛”标志、“真皮”标志等。集体商标又称“团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仅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如镇江市醋业协会注册的“镇江香(陈)醋”、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注册的“绿十字”商标等。
公司运营规模是指依据国家规则,允许该企业法人生产和运营的产品类别,种类和服务项目,反映了该企业法人事务活动的内容,该企业生产运营的方向和方针。也是政府为企业法人在事务标准规模的法令边界,然后全面的表现了企业的法人民事权力职责以及行为能力的核心首要内容。
《民法通则》明确规则:“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挂号的运营规模内从事运营。”这就从法令法规的视点上明确规则了企业法人运营活动所能触及的相关规模。企业的运营规模一旦经过审阅挂号,那么企业就具有恪守这一运营规模的权力和能力,一起也有必要承担起不能超过这一规模的职责和职责。一旦企业的运营规模逾越了这个边界,那么就不只是要不再享用法令的维护,一起也将受到相应的处分。政府所核定的运营规模可以更好的区别企业合法运营仍是非法运营的有利界定,一起具备法令效益的基本边界。依据《公司法》的规则,注册公司小编告诉你关于企业的运营规模应当满意以下几个要求:
1.公司的运营规模有该公司的章程所规则,公司不能逾越公司章程中所明确规则的运营规模进行请求挂号注册手续。
2注册公司的时分,有必要依法挂号该公司的运营规模,公司的运营规模不能逾越其挂号注册时的运营规模,以该运营规模作为挂号注册原籍审阅的首要基准。企业有必要在挂号原籍审阅批准的运营规模内进行运营活动,不能逾越这个运营规模,不然将受到处分。
3.公司所限定的运营规模是收到法令维护的,同样也归于法令,行政法规所约束的项目原则,在经行挂号注册之前,企业就应当即时依法请求审阅,并可以顺畅的承受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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