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杭州商标注册续展的流程
作者:浙江东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25 08:47:51
最近几年我国创业的人数越来越多,开公司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开了公司有了自己的产品或者网站,这时候有条件的公司就会把LOGO及名称去注册商标。但是商标也是有时效性的,一般都是10年,到期之后就要通过续费就延长商标的使用权,商标续费也叫做商标续展,那么办理杭州商标注册续展的流程是什么?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不限续展次数。每次商标续展所需要的时间大约是4-6个月,第一步就是要到商标局去提交商标续展的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商标续展申请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续展商标申请号。递交材料之后,商标局会进行审查,最终核准续展,下发《核准续展注册证明》,上面会写明续展后的商标权有效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注意原商标注册证也要妥善保管,以便和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有很多企业因为对于商标不重视、平时疏于管理,商标到期之后没有及时的续展,被商标局撤销他人抢注,最后又花高价买回来,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商标持有者,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商标,建议企业委托专业的商标续展代办机构或者专人管理商标,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984年拟定的《专利法》在广泛学习外国经验、博采各国之长、严格实施我国现已加人的国际公约规则的责任的同时,还充沛考虑了我国详细国情的需求,具有起点高、有明显时代特征和适合中国国情的特色,详细表现为:
(1)在同一部法令中囊括了发明、有用新型、外观规划三种专利,而不是如同大多数国a家那样别离予以立法;
(2)选用单一的专利方法维护发明发明,而不是选用专利方法与发明证书方法相结合的混合方法维护发明发明;
(3)在先申请制和先发明制之间挑选了先申请制;在检查办法上对发明专利申请挑选了前期公布、申请检查制,对有用新型和外观规划专利申请挑选了初步检查制;在颁发专利权的办法上挑选了首先予以公告,经贰言程序后投予专利权的办法;
(4)对可以取得专利维护的技能领域实施了逐渐敞开的做法,规则对药品、用化学办法取得的物质、食品和调味品不颁发专利权;
(5)针对其时我国的详细国情,对专利权的归属作了“所有”和“持有”的区分,处理了专利制度如何与其时占主导地位的全民所有制体制协调一致的杰出难题;
(6)对专利权的维护实施司法途径和行政途径平行运作的双轨制,这在世界各国的专利制度中是非常少见的;
(7)全面表现了《巴黎公约》确立的国民待遇、优先权、专利独立三大准则,严格实施了该公约规则的责任;
(8)秉承了我国法令简明扼要的传统。
工商局经多方努力争取,于近日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授权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这意味着全市将可设置商标注册申请窗口,代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等业务,营商环境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此窗口将设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拟于3月份受理业务。届时,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不必像原来那样往返北京去商标局或者找商标代理机构,直接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即可。
这样,方便申请人就近申请注册,节省了申请人的时间、精力和相关成本,是工商部门简政放权、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的一项新举措。近年来,全市先后出台多项扶持政策,推动商标战略实施,商标申请量每年均以万件速度递增,2016年商标申请量达15316件,为历史最高值,新注册有效商标为9372件,有效注册商标累计达58657件,同比增长18.1%。
累计指导商标国际注册235件,占全省注册总量的57.9%。我市设立商标注册申请窗口,将有利于减少商标注册代理环节、缩短注册时间,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效率,减轻申请人负担,引导商标注册及驰、著名商标认定数量持续增长,质量不断提升,有利于增强企业商标意识和保护商标专用权,更好促进我市品牌经济发展。
窗口设立后,主要负责全市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代发商标注册证等工作。接收、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还要开展商标注册申请相关业务查询、咨询等服务性工作。
11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湖北商标受理窗口正式启动运行。湖北省境内及周边省份的各类市场主体(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想要申请注册商标,都可直接到该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据悉,该受理窗口是全国受理商标注册申请的15个地方试点窗口之一,主要负责接收、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代发商标注册证等,同时也提供商标注册申请相关业务的咨询、查询等服务。
窗口为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提供了极大便利,但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如有补正、驳回、异议答辩、撤销、争议、提交商标使用证据等后续事务,国家局是以通常的挂号信方式通知申请人,还是先通知受理点,然后再由受理点再通知申请人,目前未见具体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据推测,对商标注册申请之后的上述后续事务的通知事宜,国际局以挂号信方式通知申请人的概率较高。如果以这种方式通知,则对申请人能否顺利获得商标权利、有效维护商标权产生一定影响,申请人极有可能因为收不到或因为地址变更无法收到通知,而无法获知相关信息,因此也无法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而如果通过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基于商标代理机构长期市场洗礼下的优质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均能通过电子申请方式当天快速提交申请,次日下发商标受理号。后续相关通知文书,国家局均会直接邮寄给商标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通知申请人,如果代理机构怠于通知,申请人还可基于委托关系追究代理机构的责任,这种方式更加快捷、高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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