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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商标注册的各种问题介绍

作者:浙江东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13 08:02:22

商标是每个公司都会申请的,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关于杭州商标注册的各种问题。

一、商标注册申请流程:1.商标注册查询:查询所要商标注册中包含的中文和英文。根据商标申请人要求,向中国商标总局查询有无相同或近似商标已注册在先。2.设计制作商标图样。3.提出申请商标注册。

二、商标注册所需手续:1、个人申请商标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执照复印件即可。2、公司申请商标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张(要求执照号清晰)。3、所要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六份(长和宽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1)如商标图样为彩色,需提供彩色图样六份(2)如商标图样为黑白,需提供黑白墨稿六份。(3)填写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

三、商标注册所需时间:

1.提出申请后一年,商标局发布商标初审公告,并寄送商标申请人。

2.商标申请注册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后,发正式《商标注册证》。

3.商标注册证书获得时间:全部时间约为十五个月。

4.商标注册受理书时间:由中国商标总局颁发商标注册受理书约为2个月左右,你即可冠以使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少年?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变为高质量发展阶段。新时期,在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大国转变的重要历史节点上,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公司许可证是企业经营的法律依据,商标是商标进入市场时保护商标来源的法律依据。许可证是地区性的。在其他地方,可以有相同的注册,商标属于商标局。注册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资产,它可以区分同类产品,保护自己的品牌或服务。注册商标需要多长时间?什么时候可以使用?大约13个月。初审9个月,异议期3个月,领取证明1个月。验收通知将在3个月左右发出。

提交商标局后,凭收据打印小规模使用商标,凭商标证打印R。为什么注册商标要花很长时间?中国所有商标都通过了国家商标局的审查,国家商标局每天受理的商标案件超过1万件。商标审查工作复杂,审查通过后有3个月的异议公示期。所以商标注册需要很长时间。现在注册商标,万一不通过怎么办?

注册商标存在风险,主要是由于商标局信息库更新的时差、审查员的客观情况、商标局工作繁重,可能导致商标被驳回的风险。但请放心,我们有严格的审核制度,给您最合适的建议,提高注册成功率。论商标的著作权: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原有的权利。注册商标时,请不要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字体和相关图形。否则,一旦造成侵权,该商标将不予注册或宣布无效。因此,一般来说,在商标注册的同时将商标与著作权一并注册,以完善商标的保护范围。

公司地址搬迁后,第一步是要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完成工商变更后,就要及时进行税务变更,具体要求和步骤如下:税务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承若书》:说明现任法人代表承若承担前任法人代表所有的税务责任。(由现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4)如果同时发生股权变更则需提供变更后验资报告或变更后工商局出具的股东名录薄原件和复印件。总之,企业一如既往的为你提供更优质的注册公司代理服务,为企业提供实战经验,让你在创业注册公司,代理记账过程中少走弯路;企业本生就比较难做,对于刚刚成立的公司来说,就是注册公司好后根本就没有精力去处理工商注册,税务申报的事。

(1)《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督伪造、搜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人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①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演使用,误导公众的;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rf等便利条件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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