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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减少杭州商标注册上的麻烦

作者:浙江东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12 08:54:16

目前,许多公司在注册商标时遇到了麻烦。一方面,他们想让公司的商标与众不同,他们想符合公司的定位和业务。然而,要把这一思想贯彻好并不容易。此外,并非所有商标都能成功注册,因此有必要首先查询是否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商标名称查询与分析可以提高注册成功率。为了减少大家在杭州商标注册上的麻烦,平聚财税编辑将给大家带来一些法的要点,希望能帮助大家找到与公司匹配的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名称一直是商家吸引消费者、积累商誉的有力工具。但实际上,也有商家将“搭便车”的明星、电影角色名等注册为商标Jordan、007、哈利·波特这些我们熟悉的名字已经成为“感兴趣的人”的目标。11月11日,随着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商标权授权确认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些行为将受到严格限制。根据《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的规定,“危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申请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的公众人物姓名注册为商标,属于前款所称的“其他不利影响”。

因此,根据《商标法》,上述公众人物的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在现实生活中,电影明星、体育明星的名字被企业注册为商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对于这方面的争议,《规定》第二十条明确,当事人主张商标损害其名称权。有关公众认为商标是指自然人的,容易认为标有商标的商品是由自然人许可的或者与自然人有特定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自然人的姓名权提醒:《规定》第十三条还明确,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认定争议商标的使用是否足以使有关公众认为与驰名商标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从而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一、评审和上诉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客观方面的原因或商标审查员认识水平上的主观原因,有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主观与客观不相符合的情况。设置驳回复审这一程序,使申请人有机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全面反映其商标申请的客观情况。但是,应当注意,商标注册申请一旦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便不能对商标样式作任何修改。商标驳回复审是在原商标基础上的复审,因此,复审时不可以对商标作部分修改。申请人如要修改,应作为新的商标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二)申请人所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2.《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3.有关证据材料。

4.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商标异议复审和上诉异议和上诉

商标初审公告后3个月内,任何人可以对其提起异议。商标局应对其异议请求作出书面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请评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异议的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但是应当注意,申请异议复审的当事人只能是原异议申请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其他人不得申请异议复审。

(二)申请人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2.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3.在原有关证据的基础上补充新的材料。

一个好的商标往往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对企业而言,经营一个好的商标是打造品牌的关键,而办理商标注册是经营商标的前提。代办商标注册十余年,商标注册办理经验丰富。以多年的商标注册代理经验提醒各企业,不是所有的商标都会注册成功,注册人申请商标时违反商标法规商标局不予注册,统称为商标驳回。商标被驳回并不可怕,因为会帮助您分析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再向商标局提出商标驳回复审。现在小编就跟您说说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并为您总结解决商标被驳回的方法。商标被驳回五大原因:

(一)他人注册在先商标局审查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的商标,这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你注册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

解决方法:其实好多企业或者个人在注册商标时都容易在此项吃亏,所以小编建议您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公司提前对您的商标进行查询,一般商标查询都是免费的哦!让您不花冤枉钱。为了防止他人恶意抢注,商标因“他人在先注册”被驳回时,若与被公告商标申请日是同一天,或者怀疑自己的商标被抢注,则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复审在先使用权。

(二)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解决方法:注册商标就是为了区别于他人的标志,所以不能挑战注册商标的底线。这个问题其实也不难,只要提供经过长时间使用,有别于普通标志的证据,具有显著性,就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保护。当审查员因商标缺乏显著特征而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时,可以通过证明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而提出驳回复审。

(三)商标近似被驳回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商标近似而被驳回。

解决方法:商标局认定你和他人商标近似,也是为了排除你有意或无意的“傍名牌”,保护他人商标在先注册成功合法利益。通常此项经过专业人士诊断、分析、复审的成功机率还是比较大的,这就需要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注册商标被驳回了该怎么办?

(四)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解决方法:这也无可厚非的,不能把国家的资源让你独占吧,国家是依法治国的,咱们只要有证可举,就可以享受合法权益。

(五)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行业通用的名称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酒店、商标、啤酒等这类

解决方法:此类商标要是单独可以注册的话,那就没有办法保护商标的合法利益了,因为涉及范围广,这样也违背了商标法建立的初衷。聪明的人可以(名字+通用词=商标)。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商标除了可标明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性来源,还有其他种类的商标。集体商标为某协会所拥有,该协会的成员用集体商标来标明其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和该协会所确定的其他要求。那么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哪些?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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