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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商标转让的优势是什么?

作者:浙江东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11 08:32:10

珠宝不仅是女性的最爱,而且一直以来都是一种收藏价值,尤其是钻石和玛瑙等具有收藏价值的珠宝。商家自然会把目光放在设计和营销这类珍贵的珠宝上。珠宝具有收藏价值,是珠宝的商标,自然也具有独特的市场价值。珠宝商标转让是许多企业在市场展台急需商标时采用的一种常见方式,因此,您知道,珠宝商标转让的优势是什么?跟随杭州商标注册来了解一下。

在了解相关珠宝商标转让的优势之前,首先要了解珠宝商标的类型,珠宝商标是四十五个商标中的第十四个,珠宝、贵金属、钟表。1401贵金属及其合金,1402贵金属盒,1403珠宝、珠宝、宝石和贵金属纪念品,钟表,计时器及其组件。        

有价值和隐含的商标往往在市场上占有有利地位。购买现有商标后,可以促进后期企业产品品牌的推广,就现有商标在市场上的价值而言,已经是一种相对清晰的拥有方式。毕竟,注册商标的价值没有商标转让的价值高。      

一般来说,可以购买的商标是已经成功注册并在市场上具有一定商业价值的商标,如果您通过平台购买合适的商标,您需要及时了解有关商标转让的法律法规,通过确保商标注册机构NTS享有商标商品或服务的专有权,或许可他人使用该商品或服务获得报酬的专有权,简单地说,是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明确规定,以保护商标权。        

由于注册商标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事实上也有相应的权利,对于商标,商标有权经营相应的品牌,企业除商标外,不得从事相应的商品和服务,商标交易在潜意识中代表了相应的利益。市场资源的定义。  

从商标申请开始到商标注册完成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这个复杂的过程很可能因疏忽大意而被拒绝。当一个商标经过长时间的等待注册时,拿到商标注册证***是一种乐趣。然而,商标注册的成功并不意味着你没有后顾之忧。首先,我们应当理解,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即拥有商标的所有权和商标的使用权、独占权、转让权。

由于商标申请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标。同时如何正确、规范地使用商标,限度地发挥商标的价值,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合理使用商标的前提是,实际使用人与商标注册人应当一致,商标注册证与商标标识应当一致,不得超出商标认可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企业地址、名称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商标信息。因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改变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

不改正的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价值也在不断增加。作为商标持有人,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注意在与商标指定用途有关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容易与自己的商标相混淆的商标,警惕商标的侵权行为,防止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同时,要在打擦边球的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如果错过了异议期限,在他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就更难提出异议。三年内无正当理由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使他人获得该商标及其权利。因此,商标注册成功后,在商标的经营和使用中必须注意保留使用证据,以防止被他人撤销的发生。商标证有效期为取得商标注册证之日起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期满未续展的,可以延长6个月。

如不按时续展,商标将有被撤销的危险。总之,没有什么是一劳永逸的,商标注册也是如此。商标的不规范使用不仅会失去法律的有效保护,而且会面临被撤销的命运。如果涉嫌侵犯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将面临诉讼风险。只有依法规范地使用注册商标,熟悉商标使用的各种注意事项,才能发挥作用,为持有人创造更多的财富。

《商标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所以出现商标争议以后,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商标评审规则》第2条规定:“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商标案件:

(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二)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请求裁定撤销的案件;

(四)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撤销或者维持注册商标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是不是通用名称最终要由人去判断,在评判时会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实践中也可能会产生分歧。对于这个分歧,商标法安排了解决的途径,即如果商标审查员认为是通用名称,驳回申请,申请人还可以找商标评审委员会去争取。如果其对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认可的,还可以去法院起诉。总之,申请人有三种方法可以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

商标注册要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那么商标注册的类别分别有哪些?

1、商品商标,就是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是相对于服务商标而言的。

2、服务商标,是指某人在提供服务时或在广告中用以区别其服务与他人服务的标志。

3、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4、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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