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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可以不经注册而获得许可吗?

作者:浙江东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02 08:19:30

往往当一个商标还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的时候就被别人抢先注册了,我们再想举证维权,十分麻烦,不如从一开始就将杭州商标注册下来。那么商标可以不经注册而获得许可吗?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力,并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到商标局备案的。

商标在没有核准注册的情况下是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是不受法律的保护,双方可以签订许可使用协议,但由于商标未核准注册,所以暂不能到商标局进行备案,只有等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再去商标局办理许可备案手续。并且许可方需将商标注册情况告知给被许可方,如商标最终未获得核准注册,则该商标不可被继续使用和大面积宣传推广。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差异:注册商标是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人享有该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严密保护,任何人侵犯其专用权都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商标是未注册商标,其使用者并不享有该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范围小。注册商标人享有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而商标人不一定会享有此项权利。   

1、 商标续展申请依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第三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续展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商标局批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的,应当出具相应证明并公告。

2、提交的申请文件为:

(1)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2)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授权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代理机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比对后退回)。

(3)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的中文文本。

(4) 按申请表要求逐项填写,必须打印或打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号码。

(5) 每一商标应提交一份续展注册申请。

(6)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7) 申请续展的商标为联合商标的,应当以代表人的名义申请。

(8)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成立后准予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从商标注册日起三个月届满之日起计算初审公告。因此,对仍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如已到商标续展期,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申请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由于“大众创业”的提倡让我们国家创业的大环境变好,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虽然创业政策放松让注册公司变得更加便捷,但是,仍然会有一些比较繁杂的工作困扰着初次创业注册公司的朋友。尤其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公司注册资本问题,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来解释一下有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新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新规定  

一、因为政策的放宽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这就让我们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就非常轻松一些了,我们填写的注册资本只要在规定的年限之内存入到公司的基本账户即可,而这个年限一般不要超过公司的经营时限就可以了。

二、认缴制注册公司不再限制公司注册资本最开始就需要交纳完公司的注册资金,就算在注册的时候先交纳一元钱也可以注册公司。  

三、注册公司时实缴的注册资本也就是“实收资本”,所以,我们注册公司的时候就不用再做验资报告了。公司注册资本关系着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所以,在填写注册资本的时候还是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比如注册建筑行业的公司,就要慎重思考如何填写注册资本了,因为后续办理建筑资质对注册资本有一定的要求。

总之,这些政策的实施对每个创业者来说都有着非常大的好处,降低了创业的门槛,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创业梦。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了,如果你还有什么地方不明白,欢迎随时咨询在线客服,我们一定竭诚为您服务。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简单来说,一是不属于现有技术,也就是在目前国内外所知技术之外;二是同样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没有被申请过,没有被记录过。还不明白?下面专利申请小编就为大家列出几种常见的情形。  

1、相同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内容  

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对比文件所公开的技术内容完全相同,或者仅仅是简单的文字变换,则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相同的内容可以理解为包括可以从对比文件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内容。  

2、具体概念与一般概念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对比文件相比,其区别仅在于前者采用一般(上位)概念,而后者采用具体(下位)概念限定同类性质的技术特征,则具体(下位)概念的公开使采用一般(上位)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丧失新颖性。反之,一般(上位)概念的公开并不影响采用具体(下位)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3、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对比文件的区别仅仅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则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例如,对比文件公开了采用螺钉固定的装置,而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仅将该装置的螺钉固定方式改换为螺栓固定方式,则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  

4、数值和数值范围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中存在以数值或者连续变化的数值范围限定的技术特征,例如部件的尺寸、温度、压力以及组合物的组分含量,而其余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相同,则其新颖性的判断应当依照以下各项规定。  

(1)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内,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2)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与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部分重叠或者有一个共同的端点,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3)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的两个端点将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离散数值并且具有该两端点中任一个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但不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该两端点之间任一数值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4)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内,并且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没有共同的端点,则对比文件不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5、包含性能、参数、用途或制备方法等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对于包含性能、参数、用途、制备方法等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新颖性的审查,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包含性能、参数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对于这类权利要求,应当考虑权利要求中的性能、参数特征是否隐含了要求保护的产品具有某种特定结构和/或组成。如果该性能、参数隐含了要求保护的产品具有区别于对比文件产品的结构和/或组成,则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相反,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该性能、参数无法将要求保护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区分开,则可推定要求保护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相同。  

因此申请的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除非申请人能够根据申请文件或现有技术证明权利要求中包含性能、参数特征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在结构和/或组成上不同。  

(2)包含用途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对于这类权利要求,应当考虑权利要求中的用途特征是否隐含了要求保护的产品具有某种特定结构和/或组成。如果该用途由产品本身固有的特性决定,而且用途特征没有隐含产品在结构和/或组成上发生改变,则该用途特征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的产品不具有新颖性。  

(3)包含制备方法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对于这类权利要求,应当考虑该制备方法是否导致产品具有某种特定的结构和/或组成。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断定该方法必然使产品具有不同于对比文件产品的特定结构和/或组成,则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相反,如果申请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相比,尽管所述方法不同,但产品的结构和组成相同,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除非申请人能够根据申请文件或现有技术证明该方法导致产品在结构和/或组成上与对比文件产品不同,或者该方法给产品带来了不同于对比文件产品的性能从而表明其结构和/或组成已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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