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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商标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作者:浙江东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20 08:11:06

注册商标不遗余力,杭州商标注册需要哪些资料呢?让小编为你介绍:

一、注册商标主体证明的提供

a、以公司名义进行注册商标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以个体工商户名义注册商标的,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c、以个人名义注册商标的,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提供清楚的注册商标图样,可以是黑白色或者彩色的,建议大家在注册商标提交商标图样的时候,选择黑白色的商标进行注册提交,这样就可以在之后的使用中依据要求自行设计商标色彩搭配。

三、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正确选择注册商标的类别以及小类目。大家如果不知道如何选择商标类别以及小类目,请咨询我们,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问题解答。注册商标不遗余力,更多注册商标相关的知识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进出口公司注册可以选择代理机构办理,从注册公司到办理进出口权涉及到多个部门,自己去办浪费时间还不熟悉流程,下面小编来[进出口公司注册代理]的内容和注册进出口公司的条件,流程,还有如何办进出口权的流程等。 

进出口公司注册代理一、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的的条件 1.公司名字(市 字号 行业 有限公司), 2.公司的股东、法人、高管、监事等人员 3.注册资金(根据自己的行业需求填写,前海自贸区500万起) 4.各法人股东的本市U盾或者数字证书,起到签名和认证的作用。 5.注册地址(需房屋编码) 6.经营范围,根据行业帮忙拟定 7、股权比例,(自行分配)。

进出口公司注册代理二、公司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明白@Me 2、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 3、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所规定的,不需要备案登记的范围。 

进出口公司注册代理进出口权流程:1.申请进出口权需要确定的基本信息:1)英语的公司名称 2)英语的公司地址 3)经营范围要有从事相关“进出口”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业务。2.流程:1)首先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2)其次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备案  3)办理海关登记和刻报关专用章 4)办理电子口岸卡  5)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开通  6)取进电子口岸操作人员的卡 (以上流程,必须办理完之后才能进行下部操作,整个流程,最快时间是30个工作日) 3.准备的大概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章程原件、公章、法人私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基本户信息 ,全程委托办理,费用优惠合理,丰富注册和办理经验。

各位老板们在公司注册开始经营之后,不要觉得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你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做呢,因为公司注册开始经营后很多事情都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公司变更前一定要先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不然私自变更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另外还有公司的注册地址都是要关注的,关注公司地址的到期时间,要不然公司登记地址到期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会影响到公司的相关事务的,具体会影响到什么,就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登记地址到期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会影响到公司营业执照的年度审核。因为相关部门在年度审查时,会看到公司登记地址租赁合同是否到期。如果到期后没有做续约,那公司的年度审查就会受到影响不通过,接着就是营业执照处于异常状态。另外,如果注册地址发生变化,则必须也要跟着把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做变更。否则,被相关部门抽查到,你这就属于异地经营,情况严重者,将处以1万-10万元罚款。

商标权转让申请规定,商标转让申请是商标权人行使其商标权的一种形式。那么商标权转让申请规定是怎样的?商标权转让申请规定商标权转让申请规定是怎样的?

一、商标转让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转让双方必须意思表示一致,有偿或无偿转让商标形式都可以。

二、商标转让必须订立书面转让合同。

三、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以防止发生商品出处的混淆。对此我国商标法有实例规定。

四、注册商标所有人如果已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应当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才能将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否则不应申请转让注册商标,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可以通过商标许可合同的约定来维权。

五、商标的转让必须办理转让注册,并经核准公告才发生法律效力。

六、在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之前,可递交书面文件请求撤回商标转让申请。  

立体商标大致分为两类:

(1)仅由立体形状构成的立体商标;

(2)立体形状与文字、图形、符号、色彩等结合构成的立体商标。

前者再进一步细分,又可以分为:

(1)商品的立体形状;

(2)商品包装的立体形状;

(3)商品或商品包装的部分立体形状;

(4)独立于商品的装饰性立体标志;

(5)为提供服务所使用的物品的立体形状。

由于立体商标与形状有着密切的联系,也被称为形状商标(shape mark)。比较著名的立体商标如瑞士的三角形巧克力(170BI.EONE)、可口可乐的曲线型瓶身、阿迪达斯鞋的三条纹图案、奔驰车的星形标志、派克金笔的专用笔托以及麦当劳的金色拱门和小丑形象(麦当劳叔叔)等。

我国《商标法》的第9条、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了商标注册的一般条件。

第9条要求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10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第11条则规定原来不易识别的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性并便于识别的也可以注册(除此以外,针对三维标志区别于平面标志的特殊性,

第12条规定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但在实践中,对于立体商标的注册,如何运用这些原则性的规定,我国并没有具体的指引可遵循。)

1、不得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其他注册标志,也不得在商品的宣传材料中自称其商标是注册商标; 

2、不得在未注册商标上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标志;

3、使用未注册商标应当保证商品质量,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4、不得在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

5、如果他人将未注册商标注册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应该停止使用该商标。但他人的注册行为依法被认定为恶意抢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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