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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商标注册证的作用有哪些?

作者:浙江东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15 08:44:58

杭州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颁发给杭州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杭州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注册证主要网站内容包括商标注册号和商标本身、以及商标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注册证领取的相关网站内容和领取要求,商标注册平台小编在这里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商标注册的作用: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只有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该商标所有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正确理解商标注册的意义,掌握商标注册的知识对开创名牌,使公司立于不败之地,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商标注册证的领取材料1、公司领取商标注册证需要的材料:《领取商标注册证》;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原件;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2、自然人领取商标注册证需要的材料:《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三、商标注册证的领取手续:1、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2、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商标相似侵权起诉方法,在商标侵权的案子中,被害人的权利往往很难能够得到保障,这是因为很多被害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样进行起诉。那么商标相似侵权起诉方法有哪些?商标相似侵权起诉方法商标相似侵权起诉方法有哪些?

1、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所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天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同时,被告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

5、因为人民法院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当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人民法院应当在3天内告知双方当事人。

6、人民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7、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在开庭3天前通知提起的诉讼参与人。

8、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企业在现有使用的注册商标基础上,进行保护防御性商标注册,是其中较常用的手段之一。企业在现有使用的注册商标基础上,进行保护防御性商标注册,是其中较常用的手段之一。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在注册防御性商标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商标构成要素是否具备独特的显著特征。由于防御商标需要在多个不同的非类似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中进行注册,如果商标缺乏独特的显著特征或者显著特征较弱,则很有可能在某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中已有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注册在先而无法注册,即使获准注册,也极有可能因自身先天不足,而无法对主商标起到防御保护作用。 

(2)商标法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有面临被撤销的可能。注册防御商标的目的,并非是要立即使用这些商标,而是限制他人在某些其他相关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注册与主商标(被防御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起到一定的防御保护作用,同时又能为未来企业发展预留“伏笔”。所以,注册防御商标时必须考虑到如何“使用”商标,否则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了。从实质上说,商标法所指的“使用”涵盖的范围非常广。

事实上,除了商标注册人已不存在或商标已被废弃的情况外,一个有用途的商标因“未使用”而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撤销的先例是极少的。 根据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它不涉及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从本质上讲,商标侵权行为一般仅限于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在无竞争关系的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一般不构成侵权。

因此,在现实的市场活动中,常常有人有意或无意地利用了这一点,他们不想自己付出辛勤努力,而是随意复制或模仿他人具有独创性的商标,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使用或注册在与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之外的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企图借用知名商标品牌多年苦心经营而形成的影响力“搭便车”,以欺骗公众,获取不正当竞争的利益。这种“克隆”商标的现象是在当今市场活动中较普遍存在的,它极有可能引起消费者对商品出处或企业的混淆,严重影响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信誉或企业信誉。 

对于这一类商标被不正当“克隆”的现象,对此相关法律法规已有相应的规定和特殊保护措施,但是它仅限于“被公众所熟知”的知名度较高、显著性较强的商标,而且其“知名度和显著性”程度的具体定性除了已被国家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的“驰名商标”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因素判定。而对于知名度尚不高或尚无法确定的商标来说,则无法保护。 因此,注册防御商标对一些商标具有独创性、宣传广告投入巨大、力求创立驰名品牌形象的企业来说,具有实质性的战略意义。

作为矛盾同体的专利证书,即可保护企业自身创意不被抄袭,亦可在技术在侵犯的时候主动出击举起法律武器保护企业,为所属技术“正名”,可以说“专利在手,企业无忧”。但是劳心劳力经过数月甚至数年申请的专利证并不是到手之后就可以放心所在保险柜,等到某一天需要用到时才发现此证书早已作废。所以,关于后续的专利维护还是要做好做全做足,否则就会前功尽弃,后悔不已。      

第一、 专利维护之缴纳费用 一旦通过专利申请进行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用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给专利局。想要稳拿专利证书享受专利权,企业就得每年按时缴纳应缴费用,从申请开始到专利权终止,申请人可自行向专利局缴纳或者委托代理机构缴纳。   

第二、专利维护之证书内容修改 如果专利申请后专利证的地址、名称、专利权等变更,应及时自行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专利可更改的内容有: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分类号、优先权事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系人事项以及代表人等。   

第三、专利维护之专利许可与转让 专利申请成功后,有可能涉及到专利许可。专利许可与专利转让需要区分开来,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不管是专利的许可还是转让,具体权力的授权以及使用范围及时间许可都应邀请专业律师指导,方能避免发生权力纠纷。   

第四、准立维护之原始资料的保存 注意保存好所有专利申请时的材料底稿、费用收据等材料,相关文件备份是必须的。因为就算是专利局的人也不能保证一点错误都没有,万一后面专利局来个电话说您缺少什么资料或者费用没交,而自己又拿出证据,吃亏的可就是自己了。   

国内专利法规定,自专利申请之日起,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0年。这十年二十年间专利权人都要对专利维护上心,自己不爱惜这来之不易的专利资格,外面可是有很多竞争对手在虎视眈眈,一不下心就会出现专利无效的情况,你还敢怠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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