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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作者:浙江东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13 08:42:06

杭州商标注册本身提交申请是很容易的,就象高考报名一样,并不是很难,但是能不能通过杭州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就是关键了,只有通过了杭州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商标才会成为注册商标,可以打?标志,受到国家商标法的保护。杭州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杭州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那么,杭州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有什么要注意的呢?

商标法的第三章就是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一共有11条,这些条文,对商标的审查与核准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下面这些地方是值得注意的:1,时间的规定,这点是很重要的,以前申请一个商标,要几年时间,3,4年的都有,现在新商标法对时间做出了一些规定。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也就是说,审查目前规定是9个月,加上33条的,3个月的公告,应当1年多点就能拿到商标注册证。

2,商标注册申请网站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并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这个在29条中有规定;

3,商标注册在先的原则,两个相同的商标,在先注册的可以获得商标权,后面的没办法获得商标权,并且商标查询的时候,特别要注意近似商标查询,这个第三十一条有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目前,我国《公司法》适用的公司有两种:一是有限责任公司;二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特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注册股份公司没有什么特殊的,仅行业涉及前置审批需取得批文注册,一般情况下正常办理工商税务手续即可,需准备以下材料。

注册股份公司的准备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明(市) 2.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市) 3.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章程(市) 4.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市) 5.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 6.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 注册股份公司的流程和方式。

注册公司有两种申报方式,网上办理流程和线下办理流程,主要根据股东是否含有非本地的企业,因为目前自然人和本地企业都可以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签字,外地的企业目前还不能,因此需要前往窗口线下交材料。 网上申报流程:注册政务网账号——在线自主核名——填报企业设立申请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前海公司需先办理地址挂靠)——下载企业设立申请PDF——在线用数字证书签名——等待工商审核——审核通过领取营业执照——刻章和银行开户等其他事项。

对于商标买卖来说,商标的价格和转让过程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那么对于自己的闲置商标在转让时应当如何定价,如何正确评估自己的商标,许多卖方都一知半解,为了让大家可以更好的对自己的商标进行评估,做更好的商标买卖准备,下面为大家总结出来几种商标价值评估的妙招,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1、市场调查法

市场调查法是最能够体现商标未来价值、最具真实性的方法,通过市场的调研给商标价格做数据支持,也能为预估出被买卖商标的未来发展潜力如何。

2、收益计算法

将被评估商标的未来预期收益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和计算,得出的收益估值可以作为商标价格估值的重要参考。

3、成本投入法

一个现有的商标,需要用同样的技术和市场条件才能够再次开发出同样优秀的商标,这样的成本计算有利于给被评估商标提供最基础的商标估值。

以上三个方法相互影响,可以同时使用,完成了这三个方法之后,基本上就能够对我们的商标买卖估值做出比较好的评估了。

今天从7个方面来谈谈商标侵权: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指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商标注册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是否相同。对近似商标的认定通常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二是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实践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个要素考察。即读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可能导致普通消费者直观上的误认;意思是否相同等来判断。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在认定这类侵权行为时,不以销售商是否有过错为前提,只要销售商客观上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可认定侵权成立,只不过销售商在证明合法取得商品并说明提供者的前提下,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已。所谓合法取得商品是指通过公开的形式,在合法的交易市场购得的商品;说明供货者身份,应当是真实的且相对方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寻找到,未达到这个标准,不能认为说明了提供者。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擅自制造是指商标印制单位未经授权或无正当手续而制造商标标识;伪造是指故意制造假冒商标标识。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未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授权而擅自制造和出售商标标识,更不允许伪造商标标识。

(四)反向假冒行为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是指行为人将注册商标人的商品合法取得后,未经其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了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直接使用或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而是采用反向思维的方式,借用他人使用某一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信誉,推销附有自己商标的商品,从而提高自己商标的声誉。反向假冒行为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擅自在他人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借他人的优质商品为自己树立品牌,其后果使商标权人失去利用商标树立产品信誉的机会,违背商标和商品不可分离原则,侵害商标权人利益,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五)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该行为是指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用于自己的和该驰名商标商品不同类的商品之上,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其在其他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混淆,进而使该驰名商标的特殊吸引力与识别作用发生弱化的行为。驰名商标淡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以一定方式丑化有关驰名商标;二是以一定方式暗化有关驰名商标;三是以间接的曲解方式使消费者将商标误解为有关商品普通名称。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的行为。这类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第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他人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七)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商标申请在先,企业登记注册在后,往往是企业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搭便车的行为,这些企业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商标权。商标侵权行为表现形式多样化,判判时必须针对具体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运用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认定要素综合分析,方能做出正确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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